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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贵港市郁江左岸鲤鱼江口防洪闸工程电气和启闭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JT-ZSYFZ[2017]014)

来源:建通投资集团 作者:建通投资集团 时间:2017-05-17 点击:1655 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贵港市郁江左岸鲤鱼江口防洪闸工程电气和启闭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以珠水技术函[2016]131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发改投资[2014]1097号文下达了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贵港市郁江左岸鲤鱼江口防洪闸工程电气和启闭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贵港市城区防洪管理处,招标人为贵港市城区防洪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7〕30号,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北区项目点。
  交货地点:贵港市港北区项目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Ⅰ标段招标内容: 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贵港市郁江左岸鲤鱼江口防洪闸工程--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该标段投资约18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Ⅱ标段招标内容: 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贵港市郁江左岸鲤鱼江口防洪闸工程--启闭机采购及安装工程;该标段投资约188万元(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并接到招标人通知20个日历日内。
  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Ⅰ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通过当地供电部门送电验收和接入的条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Ⅱ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标明生产本次招标设备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启闭机使用许可证》。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五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 年~ 2015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近5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具有本项目类似的设备(供应或生产)及安装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书)及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Ⅰ标段类似业绩指:具有高低压及自动化系统生产销售、安装及运行业绩;
  Ⅱ标段类似业绩指:近五年以来供货及安装过不小于2×630kN启闭力,重量为15t/台的卷扬式启闭设备。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
  3.5.2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3 投标截止之日前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处罚记录未取消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只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并且只能中一个标段。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 2017 年5月25日至6月1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71-5539841、5678542。
  发售方法: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打印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一人只能代表本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所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1)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
  4.4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
  5. 招标人定于2017年5月31日17时30分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或投标保函)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打印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或投标保函)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 2017年6月14日 10:00 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城区防洪管理处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田路水利大厦
  邮编:537100
  联系人:刘志云
  电话:0775-4218075
  传真:0775-4218075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大道55号安吉万达广场1栋七楼713-720号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吴雪芳
  电     话:0771-3186753
  传   真:0771-3186754
  邮    箱:gxjtyf@163.com
  招  标  人:贵港市城区防洪管理处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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