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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阳和堤Ⅲ、Ⅳ、Ⅶ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GXJT-ZSYFZ[2017]030

来源:建通投资集团 作者:建通投资集团 时间:2017-06-06 点击:1614 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阳和堤Ⅲ、Ⅳ、Ⅶ标段施工监理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规计〔2015〕130号文、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以珠水技术函〔2015〕570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财政局文件以柳财预追〔2014〕310号、〔2015〕307号和〔2015〕476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招标人为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7]35 号,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柳州市城区内。
  工程规模: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阳和堤,堤防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堤防建筑物级别为2级,穿堤建筑物与堤防级别同为2级,犁头咀高水高排涵建筑物级别为2级,江泗村防洪排涝闸建筑物级别为2级,江泗村排涝泵站建筑物级别为3级。
  招标范围: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阳和堤Ⅲ、Ⅳ、Ⅶ标段设计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招标,本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划分为Ⅰ个标段,监理费总投资约258万元。
  计划工期: Ⅲ、Ⅳ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完工日期为2018年7月30日,计划工期365天(日历日);Ⅶ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完工日期为2019年7月30日,计划工期730天(日历日)。
  监理服务期:本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至完工验收止,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乙 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建设监理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成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防洪堤建筑物2级(含2级)以上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合同协议书和验收鉴定书须是同一个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日期以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违法行为记录。
  (2)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广西》(<http://xy.gxi.gov.cn>)列为受惩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原件在开标时核查(并将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4)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执业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 5 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专业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2 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 2 人持有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016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投标。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 2017年6月19日至6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 12:00,下午13:30至16:30(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71-5539841。
  发售方法: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人只能代表本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所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50元整(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
  4.4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7年6月26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或银行保函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 2017年7月12日1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地  址:柳州市柳北区长风路1-2
  联系人:徐工
  电话:0772-2531398
  传真:0772-253022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大道55号安吉万达广场1栋7楼0718号
  联系人:覃锦锈
  电  话:0771-3186753
  传  真:0771-3186750
  电子信箱:gxjtyf@163.com <mailto:gxjtyf@163.com>
  招标人: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7 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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