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柳州市柳城县安乐水库~融江河连通工程勘察(测)、设计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必须勘察(测)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项目法人为柳城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站 ,招标人为柳城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7〕38 号,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柳州市柳城县安乐水库~融江河连通工程勘察(测)、设计
建设地点:广西柳州市柳城县。
建设规模:柳州市柳城县城区安乐水库至融江河及周边水系,新开挖河道总长2.95千米,护岸总长5.9千米,抢险道路8.68千米及配套市政道路、给水排水、园林景观工程设计等。
勘察(测)设计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勘察(测)设计工作拟于2017年8月1日起进行,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提交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测)设计文件,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日内提交招标设计、技施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设代服务,从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及壹年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主要内容为:广西柳州市柳城县安乐水库~融江河连通工程勘察(测)、设计(含初步及技施设计),勘察(测)设计服务包括工程设计、地址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工作];施工过程现场勘察、测量及设计交底、变更、验收签证等服务工作(派出现场设计代表)。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勘察设计文件的批复,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本项目设计费约1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河道整治、水库枢纽、灌溉排涝、引调水)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在水资源保护、水生态方面有突出的设计能力。
3.2 财务要求: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本次投标截止之日止前5年内)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初步计批复文设件(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1)本项目类似工程指(其中一类工程均可): 引调水工程、河湖连通工程、联合水源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
(2)业绩有效期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发出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违法行为记录。
(2)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广西》(<http://xy.gxi.gov.cn>)列为受惩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具有高 级或 高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 高 级或 高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专业负责人(专总):具有 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造价人员:必须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或 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其他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总工)、项目负责人(设总)、专业负责人(专总)及造价工程师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4.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5.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6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 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3)联系电话:0771-5539841。
(4)发售方法: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同一人只能代表本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所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潜在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购买文件回执单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
5.4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6.招标人定于2017年7月3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其他事项
7.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和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6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投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8.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层)。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城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站
地 址:柳城县大埔镇白阳中路23号
邮 编:545200
联系人:彭大通
电 话:0772-7619333
传 真:0772-761933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大道55号安吉万达广场1栋7楼0718号
邮编:530001
联系人:覃锦锈
电话: 0771-3186753
传真: 0771-3186754
电子信箱:gxjtyf@163.com
招 标 人:柳城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站(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