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乐县民族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编号:2017-GXJT GF-G022)已由 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平乐县民族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平发改投资字[2015]97号)及《关于平乐县民族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投资字[201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乐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乐县民族中学校园内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05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约330万元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要求工期:163 日历天,定额工期204日历天
招标范围:经评审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施工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设计单位: 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http://www.gxcic.net/HTMLFile/2013-02/shownews_167314.html>》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筑企业资质标准 建市【2014】159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四楼),专职投标员持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及平乐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原件)(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投标。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3图纸资料费另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9日10时 0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必须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1
9.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0773-788901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乐县教育局
地 址: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100号
邮 编:542400
联 系 人:黄日钢
电 话:0773-7893713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8号
邮 编:541004
联 系 人:孙尧剑
电 话:0773-2899686
传 真:0773-2899686
备案机构:
2017年6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