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蒙山县文圩河夏宜乡上游段整治工程勘测设计业主为蒙山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蒙山县文圩河夏宜乡上游段整治工程勘测设计
2.2项目编号:JTGCZB-MS2017071
2.3建设地点:蒙山县
3. 招标范围
3.1招标范围:勘测设计阶段勘测及设计文件;招标设计阶段勘测及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及设计文件;施工过程现场勘测及设计交底、变更、验收签证、设计咨询等服务工作(派出现场设计代表);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并参与工程各阶段验收工作。
3.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4.设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向招标人递交本项目的勘测资料和勘测设计成果文件,其余各阶段的完成时间按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另行确定。
5.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6.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6.2.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为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和工程勘察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的设计单位。
6.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4.具有类似工程(河道整治或城市防洪类)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
6.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分公司及分院投标。
6.8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壹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采购公告报名期间内出具的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4)有效的资质证书;(5)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2017年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6)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明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原件的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竞标人公章。
6.9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携带上述材料,于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9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蒙山县祥龙花园大道A18号)报名,报名后请持以上证件原件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50元/本(不提供电子版),售后不退。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将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从报价人基本账户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蒙山县水利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蒙山县支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20336401040003282
9.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梧州市政府采购网、蒙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11.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蒙山县水利局
地 址: 蒙山县五福南港17号
联系人及电话: 冯心 联系电话:1807744000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蒙山县祥龙大道A18号
项目联系人: 李晓菁 联系电话:0774-6286965
3、监督部门: 蒙山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774-6290211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