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2017年扶绥县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以奖代补(工程测量、质量检测、工程复核报告、竣工图、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审定结算书等工作)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扶绥县润农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扶绥县范围内
建设规模:170013.49亩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
Ⅰ标段招标内容:东罗镇、渠旧镇、岜盆乡2017年扶绥县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以奖代补工程(工程测量、质量检测、工程复核报告、竣工图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审定结算书等工作)工程,项目总规模:51367.83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Ⅱ标段招标内容: 龙头乡、新宁镇、渠黎镇、昌平乡2017年扶绥县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以奖代补工程(工程测量、质量检测、工程复核报告、竣工图、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审定结算书等工作)工程,项目总规模:44958.66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Ⅲ标段招标内容:东门镇、山玗镇2017年扶绥县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以奖代补工程(工程测量、质量检测、工程复核报告、竣工图、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审定结算书等工作)工程,项目总规模:43803.19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Ⅳ标段招标内容:柳桥镇、中东镇2017年扶绥县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以奖代补工程(工程测量、质量检测、工程复核报告、竣工图、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审定结算书等工作)工程,项目总规模:29883.81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需求:依据国家、自治区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复核委托协议及建设要求,对2017年扶绥县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以奖代补(工程测量、质量检测、工程复核报告、竣工图、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审定结算书等工作)工程提交的成果文件其质量应符合国家、自治区双高办、土地管理行业和自治区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技术审查。
服务期限:签订服务合同后,单个项目具备复核条件后30天内。
本项目招标上限控制总价:
Ⅰ标段:人民币叁佰叁拾叁万捌仟玖佰元整(¥3338900.00);
Ⅱ标段:人民币贰佰玖拾贰万贰仟叁佰元整(¥2922300.00);
Ⅲ标段:人民币贰佰捌拾肆万柒仟贰佰元整(¥2847200.00);
Ⅳ标段:人民币壹佰玖拾肆万贰仟肆佰元整(¥1942400.00)。
2.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国家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业务范围含地籍测绘)、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工程计量认证资质应覆盖《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中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3.3 通过省级(自治区级)及以上质量技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实验室计量认证资质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符合《土地整治工程第2部分: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DB45/T 1056-2014)检测项目要求),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4 必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备案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536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117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34号)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4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增补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7号 )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名单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6号)文件中规定的推荐单位。
3.5项目负责人具有(测绘或土管或水利水电)类专业的高级职称。
3.6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服务,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工商核准登记(或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事业单位管理机构核准登记)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工商核准登记分支机构,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有开展业务相应固定经营场所。
3.7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8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9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应在报名期间内)。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测量、质量检测、工程复核报告、竣工图、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审定结算书等工作服务的能力。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本投标。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出示以下证明资料报名:(1)单位介绍信原件;(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有委托);(3)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4)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7)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具有三证合一证照无需提供);(8)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出具时间应在报名期间内)。(9)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以上材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法人公章,且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携带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委托代理时不用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除外),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4)至(9)项材料。
报名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西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1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西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3、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含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售后不退,并不代办邮寄。
5. 投标保证金
Ⅰ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Ⅱ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Ⅲ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Ⅳ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崇左支行
开户账号:800091773466663
转账时请备注“招标编号:GXJT-ZSYFZ[2017]090(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Ⅳ标段)”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2月27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西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建通投资集团网上发布上发布。
7. 监督部门及电话
扶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http://jianduguanli.caigou2003.com/>股 电话: 0771-7536611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绥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1-7524768
地址:扶绥县松江街西22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层
联系 人:吴工
电 话:17376006842
邮 箱:gxjtyf@163.com <mailto:gxjtyf@163.com>
招标 人:扶绥县国土资源局(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