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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贵港市郁江左岸鲤鱼江口防洪闸工程电气和启闭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II标段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JT-ZSYFZ[2017]014(重))

来源:建通投资集团 作者:建通投资集团 时间:2017-12-14 点击:1790 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贵港市郁江左岸鲤鱼江口防洪闸工程电气和启闭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以珠水技术函[2016]131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发改投资[2014]1097号文下达了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贵港市郁江左岸鲤鱼江口防洪闸工程电气和启闭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贵港市城区防洪管理处,招标人为贵港市城区防洪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7〕106号。项目已在2017年7月4日进行开标、7月5日进行评标,因招标项目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故该招标项目流标。现对该项目的II标段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北区项目点。
  交货地点:贵港市港北区项目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 广西主要支流郁江治理工程贵港市郁江左岸鲤鱼江口防洪闸工程--启闭机采购及安装工程,具体招标内容为:2*100KN型移动式启闭机,重量为5t/台; QP-2*630固定卷扬式启闭机,重量为15t/台等设备采购及安装,该标段投资约188万元(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并接到招标人通知20个日历日内。
  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启闭机使用许可证》。
  3.2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广西》(<http://xy.gxi.gov.cn>)列为受惩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4)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3.4业绩要求:无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
  3.5.2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3 投标截止之日前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处罚记录未取消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 2017 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⑤号窗(水利类0771-5539841)、财务科(0771-2610536)
  发售方法:
  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同一人只能代表本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所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1)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
  4.4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
  5. 招标人定于2017年 12月 29日17时30分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或投标保函)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打印件、投标保证金转账底单(或投标保函)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 2018年1月16日 10:00 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城区防洪管理处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田路水利大厦
  邮编:537100
  联系人:刘志云
  电话:0775-4218075
  传真:0775-4218075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高新大道55号安吉万达广场1栋七楼718号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吴雪芳
  电     话:0771-3186753
  传   真:0771-3186754
  邮    箱:gxjtyf@163.com
  招  标  人:贵港市城区防洪管理处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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