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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防洪工程河东堤文昌桥至壶东桥上下游段河岸护坡及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建通投资集团 作者:建通投资集团 时间:2018-01-29 点击:1776 次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柳州市防洪工程河东堤文昌桥至壶东桥上下游段河岸护坡及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柳州市防洪工程河东堤文昌桥至壶东桥上下游段河岸护坡及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LZG18-046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3.1工程规模:柳州市防洪工程河东堤对应堤防桩号1+486~2+210范围段(护I0+000~0+722)共计722米(位于柳州市中心城区文昌桥~壶乐桥段)和堤防桩号2+415~3+145段(护Ⅱ0+000~0+642)共计642米(位于壶东桥下游段)的岸坡进行防护处理,处理长度共1364米。本项目护岸工程与河东堤标准一致,工程等级为Ⅱ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
  3.2招标需求:柳州市防洪工程河东堤文昌桥至壶东桥上下游段河岸护坡及生态修复工程的监理服务招标,本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划分为Ⅰ个标段。
  3.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12日,完工日期为2019年3月11日,计划工期365天(日历日)。
  3.4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5监理服务期:本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至完工验收止,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标。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约1603353.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建设监理能力。
  6.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成立的企业除外)。
  6.4业绩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防洪堤建筑物2级(含2级)以上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合同协议书和验收鉴定书须是同一个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日期以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
  6.5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其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投标人提供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等有犯罪、行贿记录(出具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有效);
  6.6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执业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 5 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专业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2 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 2 人持有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6.7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如在2018年1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2017年9月、10月、11月或2017年10月、11月、12月的参保缴费证明)。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发售时间:2018 年1月30日至 2018 年2月7日(工作日),上午 09:00 时至 16:00 时;投标人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7.2发售地点:新柳大道 115 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 10 楼。
  7.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 250 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到采购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7.4发售方法: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等无犯罪、行贿查询记录(出具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有效)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银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柳州直营分公司
  开户账号:706065 0000 0000 002465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九洲国际支行
  八、 其他事项
  8.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或银行保函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必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www .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zfcg.gov.cn(柳州市政府采购网)。
  十、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定于 2018年2月26日9时30分在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区公开开标。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地址:柳州市柳北区长风路1-2
  联系人:徐工
  电话:0772-253139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柳州市文昌路20号乐和大厦802 室
  联系人:吴工
  电话:0772-8857141、17376006842
  电子信箱:gxjtyf@163.com <mailto:gxjtyf@163.com>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2830320
  招   标  人: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盖单位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8年1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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