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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隆安县城厢镇、那桐镇等四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GXJTZQZ[2018]004)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建通投资集团 作者:建通投资集团 时间:2018-03-23 点击:1808 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安县城厢镇、那桐镇等四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以 桂国土资函【2017】525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隆安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隆安县城厢镇、那桐镇等四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项目编号: GXJTZQZ[2018]004
  建设地点:南宁市隆安县
  建设规模: 本项目拆旧区分别位于城厢镇、那桐镇、古潭乡、南圩镇4个乡镇18个村共58个地块。建新区位于城厢镇、屏山乡,拆旧地块有3个地块为工矿用地(1个水泥厂、2个旧砖厂场),55个地块为农村居民点。
  合同估算价:7253740.16元
  要求工期: 365 日历天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
  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2013年及之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进行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资格备案登记,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要求为本施工企业注册人员,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3 业绩要求: 无要求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及附上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
  4. 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03月26日0时00分 至 2018年03月30日23时59分 (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发售时间:2018年03月26日至2018年03月30日止(正常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5.2发售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年03月26日至2018年03月30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文件窗口领取文件。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图纸和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7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2018年04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并持本人身份证(如为委托代理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nnggzy.net)、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index.html)发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隆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6531019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隆安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隆安县蝶城路456号国土大厦
  联 系 人:  玉工
  电    话:  0771-652097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层
  联 系 人:    邓工
  电    话:  15677698662
  2018 年 0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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