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广西柳城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水利局以柳水利农水[2017]33号文批复了项目实施工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6]255号文下达了该项目的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柳城县农田水利站,招标人为柳城县农田水利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柳州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柳水招标备案〔2018〕4号,现对该项目的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柳州市柳城县境内。
建设规模:改善灌溉面积13152亩;项目区节水352.3万m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18年7月1日,完工日期为2018年10月28日,计划工期12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为2017年广西柳城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约632万元(具体详见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广西》(<http://xy.gxi.gov.cn>)列为受惩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3)投标人提供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无犯罪、行贿记录(出具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
(4)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施工建设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第一候选人的项目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如在2018年4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2018年1月、2月、3月或2017年12月、2018年1月、2月的参保缴费证明)。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8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工作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未合法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发售地点: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10楼)。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打印件。以上打印件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
5.招标人定于2018年5月31日17时00分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表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7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各投标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四大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如存在违反此规定行为,将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8年6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国际会展中心8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城县农田水利站
地 址:柳城县大埔镇白阳中路23号
邮 编:545200
联系人:邓工
电 话:0772-7613824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SOHO1号楼11楼
邮 编:530000
联系人:覃工
电 话:17376006842
传 真:0771-3186754
邮 箱:gxjtyf@163.com
招标人:柳城县农田水利站(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签名)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