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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圩镇谭村至那兰坡道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建通投资集团 作者:建通投资集团 时间:2018-08-06 点击:1738 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刘圩镇谭村至那兰坡道路建设工程已由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南青发改字[2018]144号文批准建设、以南青发改投资[2018]86号下达了投资计划的通知,本项目已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备案,项目业主为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刘圩镇谭村至那兰坡道路建设工程
  采购编号:QXCG2018G190
  建设地点:南宁市刘圩镇谭村至那兰坡。
  建设规模:修建道路长约3.1公里,路基宽度为8.0m,铺设级配碎石宽7.1m,水泥稳定层宽7.1m,铺设沥青罩面宽6.5 m,埋设路缘石390m?,设置交通标线约1300㎡,合理设置挡土墙约10000m?,波形护栏约900m,路测绿化。
  项目招标上限控制价:人民币玖佰肆拾肆万零叁佰捌拾肆元整(¥9440384.00)。
  计划工期:180日历日。
  招标范围:刘圩镇谭村至那兰坡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或A级、B级的企业。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 [2016]59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 2017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 2017 〕 44 号)通知规定执行或投标人在南宁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的名单目录内;
  3.3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书的时间为准)按单个合同工程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合同金额不小于900万元的四级(或以上)公路工程;
  3.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评标方式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8月6日至 2018 年8月13日,每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13 时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4.2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8 年8月6日至 2018 年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 “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每标段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7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年8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南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广西建通投资集团(http://www.koreadl.com)上发布。
  7.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电    话:0771-5826225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邮政编码:530022
  联 系 人:龚工
  电    话:0771-5826693
  电子邮件:   /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1楼
  邮政编码: 530001
  联  系  人:  黄春勤、覃锦锈
  电      话: 0771-3189401
  电 子 邮 件: gxjtyf@163.com
  招 标 人: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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