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宾阳县清水河提水工程已由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农【2018】101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建设资金已落实(企业其它资金)。项目法人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其它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II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清水河提水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境内。通过在清水河邹圩河段建设提水泵站取水,铺设输水管道将水输送到新桥镇大庄村附近接入宾阳县城市供水工程项目点,以供宾阳县城区、大桥镇和新圩镇的工业和居民生活用水。
工程等别为Ⅲ等,提水泵站、输水管线等主要建筑物按3级设计,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工程区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区域构造稳定性较好。输水流量为1.2m3/s,提水泵站设计提水总扬程60.5m,泵站装机3×500kW,输水线路总长25.289km。
2.2建设地点:广西宾阳县
2.3建设规模:工程等别为Ⅲ等,提水泵站、输水管线等主要建筑物按3级设计,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2.4合同估算价:约6487.0302万元。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9 年 5月 1 日,完工日期为 2020 年10月22 日,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广西宾阳县清水河提水工程第II标段,具体招标内容为:广西宾阳县清水河提水工程第Ⅱ标段,具体招标内容为:输水管道邹圩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埋设泵站至邹圩镇高村段的输水管道,管线桩号为 G0+000.000~G11+335.156,长度为11335.156m。(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招标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 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 贰级)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最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3.4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质〔2008〕91 号)的规定不少于 3 人。
3.5 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或必须是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扫描件。
3.5.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4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5. 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招标人定于2019年4月9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平台www.nnggzy.net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9年 4月 19日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宾阳县宾州镇金城路66号县政务中心综合楼第九层
邮 编:530400
联系人:胡工
电 话:0771-826331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C区33栋2101室
邮编:530001
联系人:蒋 工
电 话:0771-5386340
传 真:0771-5386340
招标人:广西宾阳县鲲鹏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