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业务大楼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以2018-450821-66-03-036287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平南县城工业大道与行政主轴交汇处。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业务大楼建设项目,项目用地面积 17050㎡,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298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600㎡,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7200㎡。项目绿化率30 %,建筑层数:地下1层,地上21层。(建设规模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合同估算价为:壹亿伍仟捌佰伍拾叁万叁仟叁佰元整(小写:15853.33万元)
计划工期:总承包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与施工工期,施工工期为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及办理相关手续所耗费的时间的总和,总承包计划工期:900天(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85天(日历天),即: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出具方案设计文本,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3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审批通过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审批过程中需修改完善的,须10日历天内完成修改重新提交;施工工期为815(日历天)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年7月至2022年1月。
2.2招标范围:
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定的设计方案进行地质勘察(含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施工、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若非招标人原因(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2.2.1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内容: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等。
工程设计内容包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总平(含道路、综合管网、小区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等)、建筑、装修(含外立面幕墙、室内装修及二次精装修)、结构、基坑支护(如有需要)、基础处理、给排水、电气(含变配电、弱电、室外配电)、暖通、消防、夜景灯光、电梯、智能化(含通讯网络)、计算机机房、监控、管道燃气、地下停车位、室外停车场、道路、厨房和绿色建筑等。设计阶段分方案设计(含优化及报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文件审查及报建。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设计承包范围内的设计缺陷、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且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由招标人及其选定的有造价资质的第三方审定。
2.2.2协助招标人办理有关项目报建报批的所有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报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施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道路开口等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完工或竣工验收等所有涉及的报建报批手续。上述工作所涉及到的咨询费、服务费、报告编制费等由中标人支付、行政收费等涉及政府部门规定的相关费用均由招标人支付,涉及所有土地手续及相关收费由招标人支付。
2.2.3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建设红线范围内的三通一平(含红线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清理),施工图范围内的超前钻、道路、排水、照明、园林景观绿化以及附属交通设施等,建筑工程(其中已包含场地准备及用电、用水等临时设施、施工围墙、基坑支护(含设计、论证)、地基处理等)、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梯、电气工程(含变配电、弱电、室外配电、发电机组)、智能化(含通讯网络)、计算机机房、监控、暖通工程、装修工程(含外立面幕墙、室内装修及二次精装修)、夜景灯光、厨房、管道燃气、地下停车位、室外停车场、道路、室外总平工程(含水、电、路、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竣工图编制,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总承包。
2.2.4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须列明清单报招标人核准同意。
2.2.5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2.2.6工程竣工及备案:①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②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③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消防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水务、基建档案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2.7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 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 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高级职称。
3.2.2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高级职称;
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
3.2.4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3.2.6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2人。
3.2.7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19年3月~2019年5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并加盖社保证明公章。企业和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具有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提供经审计的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
3.3 业绩要求: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 1 项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是指:总建筑面积30000平米及以上或总造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单体或群体建筑工程。业绩时间以通过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勘察单位、 1 家设计单位(或1家勘察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 12日至2019年6月19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 号及密码或企业CA 锁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gxzbw/)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9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gxzbw/),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 有 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以电子光盘的形式发放,电子光盘到交易中心现场免费领取。领取时间为2019 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9日(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投标人持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报名回执单领取到文件后才算报名成功。属于联合体投标的,报名回执单中应注明联合体各方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只需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7月16日 10 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为合同工程建安费用(扣除安全文明施工)10%。进度款支付方式:承包人施工队伍进场后,支付工程费10%作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合同内工程按每月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咨询公司审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于工程进度款报表经建设单位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支付,合同外增加部分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咨询公司审核后按不超过60%的比例与当月的工程进度款同时支付。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xggzy.gxzf.gov.cn/gxzbw>、平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10.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黄工
电话:0775-7862115
地址:贵港市平南县朝阳路188号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尹 工
电话:0771-5929357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越秀路7号金盛时代B座15楼
11.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平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0775-7822405
招标人: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12日